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耗材采购项目(二标段)采购文件变更(一)
发布时间 (略)**
补遗书1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变更为:
人民币:(略)(大写:伍仟元整)
提交时间:**年6月**日**时**分时前
递交方式:投标人的基本帐户结转
账户名称:(略)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普洱振兴路支行
帐 号:**(略)**
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在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的,需持缴纳凭(略)开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应妥善保管,否则造成其保证金无法退还的,我单位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办公时间:上午**:**-**:**时,下午**:**-**:**时。
注:(1)转账时须备注项目名称。
(2)中标人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时,需提交一份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副本原件至代理机构,用以合同备案。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略)
**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