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孜鑫招字(**)NO-** | ||
采购单位 |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 | ||
行政区域 | 红河州 | 公告时间 | (略) |
首次公告日期 | (略) | 更正日期 | (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略) | 姚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略) | ||
采购单位 |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绿春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红河州蒙自市和顺街**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孜鑫招字(**)NO-**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孜鑫招字(**)NO-**:绿春县医疗保障局绿春县公务员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略) **:**:**.0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原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x**;**&x**;**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现变更为:《财政部关于将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x**;**&x**;**号文件规定的6%--**%提高至**%?**%。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x**;**&x**;**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本项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二、因评审标准接口修改,故变更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略)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绿春县医疗保障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