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本次补充挂网采购申报产品信息审核结果和申诉质疑受理情况,现将**年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nCov)检测试剂和配套耗材补充挂网采购(第三批)挂网交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网交易
经审核通过,申诉、质疑处理完成的**年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nCov)检测试剂和配套耗材补充挂网采购(第三批)挂网交易产品于**年8月**日起挂网交易(详见附件1)。医疗机构可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高值耗材阳光采购交易系统V3.5新冠检测试剂专区”与生产企业议价采购挂网产品。
二、信息补充完善
有关企业应仔细、认真核对挂网交易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包装规格型号、包装单位、包装数量、注册证号等)。如产品基本信息发生变更,请派授权代表在**年8月**日下午**:**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信息补充完善资料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ynscgpt@(略),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年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nCov)检测试剂和配套耗材补充挂网采购(第三批)+企业名称+信息补充完善”。
三、交易系统账号登陆说明
1、生产企业(含国内总代):已领取交易系统账号的生产企业可通过账号、密码登陆采购系统进行议价管理。
2、医疗机构:已领取交易系统账号的医疗机构可通过账号、密码登陆采购系统进行采购;未申领的医疗机构可按照《云南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交易系统账号办理须知》办理。
3、配送企业:已领取交易系统账号的配送企业可通过账号、密码登陆采购系统进行配送;未申领过账号的配送企业,在代理产品挂网后,可按照《云南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交易系统账号办理须知》办理。
技术服务电话:(略)-(略)、(略)
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略)-(略)、(略)
地址:(略)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