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划拨目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富民县人民政府批准,拟按划拨方式供应以下土地:
一、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公顷) | 受让 单位 | 项目名称 |
1 | HB**-** | 大营街道办事处东元村民委员会 | 教育用地 | 0.** | 富民县大营中心小学 | 东元小学 |
二、公示期:**年**月8日至(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联 系 人:张晓凤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