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CG(略)F;
2.项目名称: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4.预算金额:¥(略)/年;
5.采购需求:食堂管理餐饮服务及我院交办的其他后勤工作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一年,本次采购结果根据财政预算保证、供应商服务考核合格和价格不变、当年采购政策符合的前提下,服务供应商可续签第二年度、第三年度的服务合同;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售后服务,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涉及正在进行中的诉讼、执行案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起至(略),每日上午8:**时至 **:**时,下午**:** 时至**:**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略)(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兴旺综合楼二楼 );
3.方式: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将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笔签署)、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取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扫描件一套发送致邮箱:(略)进行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略),由申请人在领取磋商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售后不退。
可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缴纳(转账时备注“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费”):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彩虹支行
账号:**(略)**
联系电话:(略)-(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略)**:**时~**:**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在指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略)**:**时;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略)/)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通海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玉溪第一小学山水校区正对面)
联系人及电话:(略),宋蕾芳,(略)
日期:**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