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年至**年后勤服务项目第一年购买服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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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JH(略)2 二、项目名称: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年至**年后勤服务项目第一年购买服务 三、中标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段名称: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年至**年后勤服务项目第一年购买服务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标段名称: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年至**年后勤服务项目第一年购买服务 |
名称: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年至**年后勤服务项目第一年购买服务 |
服务范围:(1)办公区、办公楼周边及后花园、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安保维稳、保洁、绿化养护、房屋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服务;(2)后勤服务;(3)会务和接待服务;(4)职工体育馆、职工书屋管理维护服务。 |
服务要求:1.本采购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要求。 2.本采购项目涉及对采购人安全保密方面有特殊要求的服务内容,因此要求承接主体具备完善的保密制度。 3.承接主体派驻本项目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宜良县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制度规定。 4.承接主体必须根据采购人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构建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并制定完备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管理、定岗定责、各类工作操作流程及规范、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安全管理规定、工作纪律、培训制度和考核奖惩等制度。 |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本次采购中,投标人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成交(成交),成交(成交)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第二年及第三年合同履行按云财采**;****;**号、云财采(****;**文件执行。项目管理实行对成交服务商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对成交服务商严重违约或者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的,或者存在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采购人不再与成交服务商签订下年度的合同,重新组织采购。 |
服务标准:本采购项目中涉及到服务方必须遵守的有关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版、《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
吕超、张碧波、王信芝、廖春燕、叶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0
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良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略)((略))
其他附件列表:
序号 | 文件名 | 创建时间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