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耿马县幸福新城B**、B**号商铺
变卖公告
(**)云**执恢**号
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时至(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略)/**/**)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位于耿马县幸福新城(略)拥有的B**、B**号房地产。
(一)土地
土地使用证号 | 耿国用(**)第**号 |
土地使用权人 | (略) |
坐落 | 耿马县幸福新城 |
地号 | (略)1-0B-**-**-1-** |
地类用途 | 其他用地 |
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终止日期 | **年4月**日 |
使用权面积(㎡) | **.** |
独用面积(㎡) | **.** |
(二)建筑物
房屋所有权证号 | 耿房权证**字第**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略) |
房屋坐落 | 耿马县幸福新城 |
产别 | 有限公司 |
幢号 | B |
房号 | B** |
结构 | 框架结构 |
房屋总层数 | 5 |
所在层数 | 1 |
建筑面积(㎡) | **.** |
设计用途 | 商铺 |
(三)
房屋所有权证号 | 耿房权证**字第**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略) |
房屋坐落 | 耿马县幸福新城 |
产别 | 有限公司 |
幢号 | B |
房号 | B** |
结构 | 框架结构 |
房屋总层数 | 5 |
所在层数 | 1 |
建筑面积(㎡) | **.** |
设计用途 | 商铺 |
郑重声明: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向竞买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
特别提醒:
1、标的物信息摘录自评估报告,详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作为拍卖文件的附件,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之前仔细阅读。
2、房屋以证载面积为准进行拍卖,如意向竞买人认为与实际面积不符,请自行调查并承担相关费用,法院不承担面积不符的瑕疵责任担保。
3、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请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咨询有关政策及限制性规定,法院不承担过户的担保责任。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将标的物的瑕疵披露如下: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且有租赁,因承租人及权利人未能向人民法院提供租赁合同,故租赁情况需意向竞买人自行了解。
(2)本次拍卖标的物中B**号房因未能入室勘察,故本次拍卖设定为毛坯房,B**号房已被承租人自行装修过,本次拍卖不包括可移动财产。
(3)拍卖标的物评估价包含建筑物(含不可移动装饰装潢)及其所对应的分摊土地使用权的合并价值。
(4)拍卖标的物详细信息详见评估报告附件。有意者务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以上信息摘自评估报告。
二、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变卖预交款:(略),增价幅度:(略)。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税法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应由出卖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人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7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日后七天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略)临沧临翔支行,账号:(略)(略),银行联号:(略)**)。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8F7D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略)(徐女士)
法院监督电话:(略)-(略)(本院监察室)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详细信息可在“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略)/**/**)”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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