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关于变卖昌宁县田园镇宝丰小区(商贸城)房地产一宗的公告
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将于**年6月8日**时至**年8月7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略)/**/**,户名: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昌宁县兴宁街南段东侧(宝丰小区)商贸城D-5幢1单元**室商品房一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昌国用(**)第**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昌宁县房权证**字第**号】。该商品房规划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6㎡,总层数为5层,该套房屋位于5层。地号:**-0G-**-**F**,地类(用途)为城镇单一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9㎡,分摊面积为**.9㎡。
二、变卖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三、变卖提醒: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变卖预缴款需要全额支付。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网络司法变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所有变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先行在淘宝网上注册淘宝账户和支付宝账号,并确保支付宝支付上限能达到法院确定的预缴款数额。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昌宁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昌宁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5月8日起至**年6月7日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统一踏勘看样时间,由本院根据咨询及报名情况确定。(如需看样请与本院执行局联系)
六、特别提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昌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宁县支行,账号:**(略)**)。变买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资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相关违章处罚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十一、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网址:http://www.(略)/
详细信息可以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略)/)上查询。
**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