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浙大建招(略)号
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办发(**)**号)文件及《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6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年度-**年度丽水市人民医院零星建设项目的监理服务机构。浙江(略)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项目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年度-**年度丽水市人民医院零星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从工程设计开始,直至工程全面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控制,合同、资料、信息管理,现场施工单位组织协调;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保修期的监理服务工作等。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并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时间:**年7月**日至**年8月2日,每日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下同),休息日除外。
2、地点:(略)(丽水市丽青路**号),联系人:(略):(略)。
3、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略))获取招标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年8月5日下午**时**分(北京时间)。
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略)/)、丽水市人民医院(http://(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上发布。
五、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丽水市行政区域范围外不存在在建或预中标项目。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丽水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浙江(略)
地 址:(略) 址:丽水市丽青路**号
电 话:(略)电 话:(略)、(略)
联系人:(略) 系 人:林波军、冯炜贺
公告时间:**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