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可乐土主庙东配殿修,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年版)》(昆财综〔**〕** 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购买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可乐土主庙东配殿修缮。现编制如下购买计划:
一、项目名称
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可乐土主庙东配殿修缮
二、购买主体及单位性质
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机关
三、项目概况
(一)主要内容
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可乐土主庙东配殿修缮。
(二)项目地点:(略)
(三)实施目的和意义。对文物建筑进行保护性修缮。
四、项目资金
预估(略),政协提案办理专项资金。
五、承接标准
1. 响应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文物修缮施工资质(古建筑),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服务能力。
2. 财务要求: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或**年)财务报告或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视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 其他要求: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工期、质量及保密要求
(一)按文物修缮工艺开展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东配殿修缮;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7号)规定,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略)以下(含(略))的服务项目,依法不进行采购的,执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财政部门监管。
八、服务费支付方式
按照生效的服务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九、报名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年9月**日9:**—**日**:**通过电子邮箱((略))发送如下报名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授权);
3.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留置备查。
(二)响应人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资料时注意事项:
1.邮件主题: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可乐土主庙东配殿修缮+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三)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人联系人向响应人邮箱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人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响应人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重新提交报名材料,同时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材料。
十、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时间和地点:(略),请响应方注意查收,并按时递交响应材料和参加评审会。请响应方指定专人递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递交。
(二)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仅在“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http://www.(略)/)“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请各竞争性磋商响应人留意。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E-mail:(略)
地 址:(略)D7栋8楼
监督电话:(略)-(略)
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
**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