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元江(略)名下位于元江县澧江街道南洒水库旁2宗、南洒村委会南洒组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进行司法变卖的公告
(**)云**执**号
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时至(略)**时(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略)/**/**,户名: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元江(略)名下位于元江县澧江街道南洒水库旁2宗、南洒村委会南洒组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
(1)国有土地使用权:
序号 | 土地使用权人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证载坐落 | 证载用途 | 土地使用权性质 | 面积(㎡) | 使用期限 |
1 | 云南元江(略) | 云(**)元江县不动产权第**号 | 元江县澧江街道南洒水库旁 | 其他商服用地 | 出让 | ** | **年7月**日起**年7月**日止 |
2 | 云(**)元 江县不动产权第**号 | ** | **年7月**日起**年7月**日止 | ||||
3 | 云(**)元 江县不动产权第**号 | 元江 县澧 江街 道南 洒村 委会 南洒 组 | 住宿餐饮用地 | ** | **年8月5日起**年8月4日止 |
(2)在建工程:
名称 | 云南元江(略)位于元江县澧江街道南洒村委会南洒组的元江山云华界庄园农业旅游在建工程,建筑面积合计6,**.**平方米 | |||||||
坐落 | 元江县澧江街道南洒村委会南洒组 | |||||||
建筑物基本情况 (游客服务中心主楼) | 结构 | 钢混 | 总楼层 | 4层 | 朝向 | 南北 | 建成年代 | **年完成主体结构 |
规划用途 | 旅游配套 | 实际用途 | 游客服务中心主楼 | |||||
层高 | 3.2米 | 外墙装饰 | 毛坯 | |||||
基础配套 | 三通,通上水、通电、通路 | |||||||
建筑物状况 | 主楼4层,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2,**.**平方米 | |||||||
装修状况 | 未竣工验收、未装修 | |||||||
建筑物完损状况 | 地基与墙面 | 地基无不均匀沉降,墙面无裂缝现象 | ||||||
主体结构 | 未发现主体结构受损情况 | |||||||
配套设施设备 | 配套设备尚未安装 | |||||||
维护保养状况 | 维护保养状况一般 | |||||||
工程完工率 | 根据产权人提供资料及现场观察确定工程完工率为**% | |||||||
建筑物基本情况 (游客服务中心副楼) | 结构 | 钢混 | 总楼层 | 3 | 朝向 | 东西 | 建成年代 | **年完成主体结构 |
规划用途 | 旅游配套 | 实际用途 | 游客服务中心副楼 | |||||
层高 | 3.2米 | 外墙装饰 | 毛坯 | |||||
基础配套 | 三通,通上水、通电、通路 | |||||||
建筑物状况 | 副楼2幢,总层数3层,面积3,**.**平方米 | |||||||
装修状况 | 未竣工验收、未装修 | |||||||
建筑物完损状况 | 地基与墙面 | 地基无不均匀沉降,墙面无裂缝现象 | ||||||
主体结构 | 未发现主体结构受损情况 | |||||||
配套设施设备 | 配套设备尚未安装 | |||||||
维护保养状况 | 维护保养状况一般 | |||||||
工程完工率 | 根据产权人提供资料及现场观察确定工程完工率为**% | |||||||
建筑物基本情况 (配电 房) | 结构 | 钢混 | 总楼层 | 2 | 朝向 | 南北 | 建成年代 | **年完成主体结构 |
规划用途 | 旅游配套 | 实际用途 | 配电房 | |||||
层高 | 3.9米 | 外墙装饰 | 毛坯 | |||||
基础配套 | 三通,通上水、通电、通路 | |||||||
建筑物状况 | 一楼配电房,二楼大餐厅,建筑面积**.**平方米 | |||||||
装修状况 | 未竣工验收、未装修 | |||||||
建筑物完损状况 | 地基与墙面 | 地基无不均匀沉降,墙面无裂缝现象 | ||||||
主体结构 | 未发现主体结构受损情况 | |||||||
配套设施设备 | 配套设备尚未安装 | |||||||
维护保养状况 | 维护保养状况一般 | |||||||
工程完工率 | 根据产权人提供资料及现场观察确定工程完工率为**% | |||||||
建筑物基本情况(厨房、餐厅) | 结构 | 钢混 | 总楼层 | 3 | 朝向 | 南北 | 建成年代 | **年完成主体结构 |
规划用途 | 旅游配套 | 实际用途 | 厨房、餐厅 | |||||
层高 | 4.2米 | 外墙装饰 | 毛坯 | |||||
基础配套 | 三通,通上水、通电、通路 | |||||||
建筑物状况 | 一楼、三楼为包厢,二楼为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 |||||||
装修状况 | 未竣工验收、未装修 | |||||||
建筑物完损状况 | 地基与墙面 | 地基无不均匀沉降,墙面无裂缝现象 | ||||||
主体结构 | 未发现主体结构受损情况 | |||||||
配套设施设备 | 配套设备尚未安装 | |||||||
维护保养状况 | 维护保养状况一般 | |||||||
工程完工率 | 根据产权人提供资料及现场观察确定工程完工率为**% |
(以上标的物信息摘自资产评估报告)
(一)评估价合计:(略)元【产权证:云(**)元江县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土地价值为(略)元、产权证:云(**)元江县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土地价值为(略)元、产权证:云(**)元江县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土地价值为(略)元、在建工程价值为(略)元】,变卖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变卖方式:本次对【云安地(**)(估)字第**、**、**号】、【云安房估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资产进行整体变卖。
(三)拍卖标的情况说明:
1.本次拍卖仅限于元江(略)名下位于元江县澧江街道南洒水库旁2宗、南洒村委会南洒组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标的物信息详见【云安地(**)(估)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及【云安房估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并进行整体拍卖。
2.本次拍卖的标的物系元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抵押物。
3.本次拍卖标的物按现状以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云(**)元江县不动产权第**号、云(**)元江县不动产权第**号、云(**)元江县不动产权第**号】所载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四至界线、面积进行拍卖、移交。标的物现状意向竞买人务必自行到现场进行看样确认,拍卖标的物实际相关产权信息(面积、规划用途等)如与登记相关产权信息(面积、规划用途等)不符,以产权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及拍辅机构对可能存在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物【云(**)元江县不动产权第**号】产权证证载地块上现有6幢房屋,经函询元江县自然资源局,其回函该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相关征地款及其他补偿款项已结清,拍卖成交后证载地块上现有6幢房屋需限期拆除。对于上述6幢房屋限期拆除问题、拆除风险、搬离及其他事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向元江县自然资源局咨询,自行处理。
5.本次拍卖标的物相关情况请买受人详阅《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资产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资产评估报告》及拍卖资料中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到现场自行详细查看拍卖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法院及拍卖平台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意向竞买人务必自行到现场进行看样确认。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6.本次拍卖标的物是否存在拖欠土地出让金、水费、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的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本次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移交。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或以物抵债接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核实并办理,法院及拍辅机构对标的物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8.其他未告知事宜请到相关部门咨询。
变卖特别说明: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变卖预缴款需要全额付款,悔拍后,将对保证金进行罚没。
拍卖提醒:竞买人申请参与该标的物竞拍的,可通过当地住房建设、自然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了解是否限购以及竞买人是否具备竞买资格。竞买人(略)联系查阅相关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及与拍卖标的有关的材料(联系电话:(略))。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到税务机关完税后**日内向法院提交书面退款申请,并附相关缴纳税费凭证原件,法院审核认定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不含历史欠税、欠费);逾期未申请,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水、电、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含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含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含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权属转移登记(含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次拍卖标的是否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核实 。买受人应于人民法院送达《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毕全部权属转移登记手续(非买受人的原因除外),否则,造成不能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具体情况以实地勘验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亲自前往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税务等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相关情况。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标的物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接受以物抵债的,以物抵债接受人在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房产及土地交易中应缴纳的各种费等)及其存在的物业、水、电、卫生、天然气、有线电视等所有欠费,网拍服务费(以以物抵债价格作为成交价的,按拍辅机构《网络司法拍卖服务委托协议》中关于以物抵债收费规定计算按**%收取辅助工作服务费用),以上所有费用均由以物抵债接受人承担。
二、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三、咨询及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略)**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院已(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略)统一安排),联系电话:(略)
特别声明:本次司法网络拍卖是本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平台上独立进行的一次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报名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拍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买受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法院除(略)协助本次拍卖辅助工作外,从未委托其他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辅助活动,所有拍卖过程与其他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司法网络拍卖活动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略)-(略)。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网络司法拍卖行为违法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书面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异议、复议期间,本院可以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拍卖。联系电话:(略)-(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亲自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现状竞买本标的,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手续,买受人(含以物抵债接受人)应于法院送达《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完毕全部权属转移登记手续(非买受人的原因除外)。否则,造成不能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权属变更不能的责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前与本院联系。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在**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结束后**日内缴纳(到账为准),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缴纳方式:
1、银行付款:汇款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云南红塔银行彩虹支行,账号:**(略)(略)8)。填写交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云**执**号。
2、支付宝网上付款。付款教程: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
联系地址:(略)
详细信息可在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略))上查询。
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