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楚雄高新区**-**号地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新区北片区中干道北侧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并且 <2.**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IA** | |
起始价: | (略) | 加价幅度: | (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具体规划要求以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号)为准; 2、受让人须在(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本次拍卖出让活动全程采用网上报名及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无需再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1小时内到达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4、受让人竞得土地后,在缴纳土地出让金时,应提前与高新区税务部门联系,并按税务部门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和按时限缴纳土地出让金。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 至 (略) 到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 至 (略) 到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略)在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具体规划要求以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号)为准; 2、受让人须在(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本次拍卖出让活动全程采用网上报名及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无需再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1小时内到达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4、受让人竞得土地后,在缴纳土地出让金时,应提前与高新区税务部门联系,并按税务部门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和按时限缴纳土地出让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 开户单位: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