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块位于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不动产权证书为云(**)五华区不动产权第**号(宗地编号为KCWH-**-9),证载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终止日期:**年7月**日,城镇住宅用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终止日期:**年7月**日。该宗地涉及司法查封,查封机关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查封期限为**年3月6日至**年3月5日。
现拟同意(略)KCWH-**-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略)名下,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前需完成地块解封手续。
现将转让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发布网站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对上述转让情况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反馈到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业务电话:(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