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呈贡区城市建筑垃圾
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年)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公告
根据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分解任务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完成“呈贡区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年)”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年版)〉的通知》(昆财综〔**〕**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定了《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呈贡区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年)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经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办公会议同意,经区财政局审核批准,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有关规定,现对购买服务计划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年4月8日至4月**日,报名截止日期**年4月**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建设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略) (略)
附件: 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呈贡区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年)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