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配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采购单位 |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保山市 | 公告时间 | (略) |
拟采定唯一供应商 | (略) | ||
预算金额 | ¥(略)(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略)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西园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配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计划采购配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包含在用场地的物业管理、车位管理服务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年以来租用了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部分房产作为办公用房,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已将此栋房产的整体物业管理工作(略)负责,该物业公司已形成一套符合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相关部门实际工作要求的管理模式,须保证原有服务配套的要求,物业管理人员稳定、人员资质及政审满足要求、制度健全、技术保障力强、业主满意度较高,特别是保密服务,已摸索出一整套独特的、完整的、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及制度健全的保密措施,能够保证为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现使用的办公场所提供安全、可靠的物业管理服务。本项目的采购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号文第二条第(一)款:“7.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之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略)采购配套物业管理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B座**a室
三、公示期限(略)至(略)
四、其他补充事宜: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 物管服务-专家意见.pdf | (略)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