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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学院人文学院新形态智慧课程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云南-保山 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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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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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项目概况

保山学院人文学院新形态智慧课程建设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市(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RZBC**-**

2.项目名称:保山学院人文学院新形态智慧课程建设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略)。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保山学院人文学院拟建设2门基于知识图谱、融合AI技术的智慧课程,旨在构建结构化、可视化、可演化的知识体系,助力学院专业课程改革,为下一批课程评审积累成果。智慧课程的核心建设内容涵盖了确立课程目标层、基础知识层和教学资源层的多维知识图谱模式,整合和优化现有教学资源,实现资源的知识化和多模态教学资源的建设,开发知识图谱协同构建系统和可视化系统。以及本项目所涉及的智慧课程建设技术服务、AI智慧空间应用服务、教学空间服务,项目检验验收、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及售后运维服务等。

5.2采购清单:

序号

项目建设名称

数量

单位

售后运维服务期限

备注

1

基于知识图谱的新形态智慧课程建设

2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

5.3项目实施地点:(略)

5.4项目建设和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5.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项目采购具体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5.6磋商报价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需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报磋商报价总价、分项报价等相关价格信息,磋商报价须包含开展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内容的费用,以及为实施本项目所涉及的智慧课程建设技术服务费、AI智慧空间应用服务费、教学空间服务费,智慧课程和相应系统的安装部署和调试费、项目试运行服务费、项目检验验收费,项目管理费、人工费,保险,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技术培训、技术支持服务及售后运维服务等全部相关费用。

5.7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智慧课程全部建设任务并正式上线运行,根据项目要求开展验收工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允许进行分包和转包,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须针对此事宜进行书面承诺。

3.2磋商申请人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至(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3.方式:请磋商申请人将“《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法人机构证书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详细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参与的标段情况)”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略))或由授权代表将上述材料现场递交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信息登记,登记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五、开启

1.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略)。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略)

开户银行:(略)保山新村支行

账号:**(略)**

汇入地址:(略)

汇款缴纳查询电话:(略)-(略)

联系人:(略)

注:

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磋商申请人缴纳磋商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或对公账户(自然人请使用自身合法有效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公告发布后,请未成交的磋商申请人携带保证金银行存款、汇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明发送至保山市(略)邮箱:(略)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后携带合同协议书及保证金相关凭证退保证金。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保山学院官方网站。

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本项目属于按照采购人内控制度执行的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5.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价格给予**%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号)。

6.监督电话:(略),(略)

保山学院资产管理与招投标办公室,(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山学院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保山市(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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