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略)年产5万吨有机营养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开环审复〔**〕7号
(略):
你公司(略)年产5万吨有机营养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分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开远市乐白道街道办事处仁者村委会八盘寨村,建筑面积为**m2,新建一条年产5万吨有机营养土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为(略),其中环保投资(略)。我分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项目代码:**-**(略)-**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化粪池。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一二次粉碎粉尘、料仓废气、搅拌粉尘通过集尘罩收集经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个**米高的排气筒排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相关限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的管控,厂房封闭,所有生产环节均在厂房内,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相关限值,加强恶臭气体管控,喷洒除臭剂,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相关限值。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认真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固废要分类收集、分类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
废机油等危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要求进行管理,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发生转移时,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
三、按照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项目调试生产正常后自行组织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报告表应当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核。
六、严格执行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七、项目涉及其他许可的事项,应依法取得其许可后方可建设。
请开远市生态环境执法大队组织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