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邮政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 ||
采购单位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省级 | 公告时间 | (略) |
拟采定唯一供应商 | (略)(略) | ||
预算金额 | ¥(略)(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略) | 韩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昆明市禄劝县禄武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号云纺国际商厦B座9楼**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采购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邮政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的规定,法律文书的寄递业务应由邮政企业专营。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实施开展送达法律文书电话送达、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特殊案件的公证送达各项服务工作。随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司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推进,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为提高法院诉讼效力,规范法院民事诉讼文书送达体系及管理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法释[**]**号)“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第二条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主席令第**号)“第五条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国邮发**;****;1号)相关规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诉讼文书送达上有了更进一步的需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法释[**]**号)“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第二条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主席令第**号)“第五条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国邮发**;****;1号)相关规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邮政集约送达服务项目只能由(略)(略)承担,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号)第二条情形(一)中第7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情形,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略)(略)
地址:(略)(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站前路**号南窑通信枢纽大楼
三、公示期限(略)至(略)
四、其他补充事宜: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B座9楼**号
联系电话:(略)-(略)
采购文件 | 论证上传资料.pdf | (略)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