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名称:绿春县胡椒精深加工产品研发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涉及胡椒标准化加工生产线;研发胡椒新产品;指导胡椒精深加工基地建设等涵盖专利性的产品服务,符合《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加强州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红财采发**;****;5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4项:新购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产品,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情形。特此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经专家组审查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海南(略)作为唯一供应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经审查,绿春县胡椒精深加工产品研发项目,本项目符合《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加强州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红财采发**;****;5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4项:新购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产品,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情形。专家组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海南(略)作为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海南(略)
地址:(略)
三、公示期限(略)至(略)
四、其他补充事宜: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绿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张兰芳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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