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服务项目名称:**年法律顾问服务
购买服务主体:中共安宁市委社会工作部
购买服务内容:由法律顾问按照依法、勤勉、敬业、高效的原则,通过调查研究,以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者审查函、参加有关会议、参与谈判、日常咨询、委托代理、专项法律服务等方式,为社会工作部提供法律服务,并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负责。
项目预算:购买服务预算经费(略),从市委社会工作部社会工作经费中支出。
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具有开展此项服务工作资质和相关经验的机构
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年7月7日—**年7月**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中共安宁市委社会工作部
**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