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年第一批次必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保山市 | 公告时间 | (略) |
首次公告日期 | (略) | 更正日期 | (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略) | 黄女士、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白塔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义乌商贸城商墅楼9栋**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SZC**-G1-**-TR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BSZC**-G1-**-TRZB-**: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年第一批次必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略) **:**:**.0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1. 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年第一批次必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于(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后收到包四相关供应商质疑函,针对质疑事项,代理机构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查证,结果为:此次参与包四投标的5家供应商中,有3家投标供应商均存在特定资格条件不满足,或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剩余合格供应商已不符合法定数量(少于3家)。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第二项“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该项目包四中标结果作废。 2.本项目包四按废标处理,相关情况已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更正日期:(略) **:**
三、其他补充事宜其他: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