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充分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政府部门管理大额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办通〔**〕**号),按照“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保值增值、激励引导”的原则,玉溪市财政局对玉溪市政府部门管理大额资金存放进行公开竞争选择,现邀请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加玉溪市政府部门管理大额资金存放的公开竞争选择。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格要求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以市级机构为主体(农信系统以红塔农村商业银行为主体),下属分支机构有关数据并入市级计算。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财务稳健,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法事件,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例均达到金融监管局要求的最低标准,以金融监管局查询数据为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公开竞争选择。
二、项目概况与合作内容
(一)资金范围
全市由政府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待(略)与农业银行玉溪分行协议到期后一并纳入)、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定期存款。未到期的继续在原银行存储;到期的**%部分,根据评分情况由市财政局逐步统筹分配到5家主要合作银行存放。
(二)服务地点
云南省玉溪市。
(三)竞争选择方式
通过综合评分方法在参与竞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选择5家主要合作银行。
(四)合作要求
1、参与竞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确保资金存放安全、完整;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事项;根据资金管理部门通知及时办理资金划转、存放工作;积极与国企谋划储备项目,给予市、县属国企和重点项目支持,配合做好防风化债工作。
2、银行业金融机构承诺的其他合作内容。
(五)合作期限
合作期定为3年,合同每年一签。每年经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
三、公开竞争选择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年7月9日至**年7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2:**至6:**(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略)(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康溪路和谐大商汇五栋3层**号)
(三)方式:现场获取
(四)售价:(略),售出不退。
四、竞争选择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竞争选择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年7月**日**时**分,地(略)(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康溪路和谐大商汇五栋3层**号)。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选择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地址
本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略)网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组织方名称:玉溪市财政局
办公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略)
日期:**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