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年5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YXCS(略)(计划编号:(略)JH(略)3)。
2.项目名称: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略)/年。
5.最高限价:(略)/年。
6.采购需求:位于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珊瑚路**号的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置不少于**名,包含常驻专职管理人员1名,办公大楼及室外保洁服务人员4名、绿化服务2名、安全保卫服务人员6名、消防系统和水电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含房屋、附属建筑物定期检査)2名。供应商拟派人员须统一着装,仪容仪表规范整齐;文明工作,训练有素,言语规范,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满足相应岗位的素质和资格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注: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根据考核办法,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号)文件执行。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1供应商**年**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2供应商**年**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供应商提供**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2.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略))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若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1.时间:**年5月**日至 **年5月**日**:**分前(北京时间,下同 )。
2.地点:(略)(http://**.**.**.**:**/)。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项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 年 5月**日至**年5月**日**:**分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行报名及免费下载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 )。
注:①供应商须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CA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磋商。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磋商只需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证书(黑色锁)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证书全省通用)。
②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政务大楼一楼。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玉溪运维服务热线: (略),QQ:(略)**(如有疑问可咨询**小时技术支持热线:(略))。
③供应商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及附件在注册CA时自行下载填写好后在按要求扫描上传即可。
④供应商可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点击【学习园地】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学习。
4. ★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规定时间方式要求见本公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5.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1.截止时间:**年5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1本项目将采用电子评审,响应文件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略)--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2.1供应商须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tp://**.**.**.**:**/html/**/sb/tbyh.html),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磋商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磋商文件回执”。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2.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年5月**日起至**年5月**日**时**分前,均可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2.2.3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年 5 月**日**时**分。
注:建议供应商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符合编制要求或磋商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2.3现场递交刻录电子(光盘)响应文件1份。
2.3.1现场递交地点:(略)(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政务大楼三楼)。
2.3.2现场递交时间:**年5月**日**:**~**:**时。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拒绝接收。
2.3.3其他要求:电子(光盘)响应文件内容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需包含.ZCTBJ和.PDF两种格式。.PDF文件为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后导出的文件。刻录电子响应文件(光盘)密封,使用记号笔在光盘盘面上标注供应商全称,不要粘贴标签。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电子响应文件(光盘),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注:若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电子(光盘)响应文件不开启,现场退还供应商。
注:请供应商务必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磋商现场。
1.时间:**年5月**日**点**分(北京时间),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2.地点:(略)(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政务大楼三楼)。
**年5月**日至**年5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1. 磋商保证金
1.1 磋商保证金交纳:采用线上缴纳方式
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须在**年5月**日**:**(北京时间,下同)前,供应商向磋商文件中载明的保证金专户转入保证金(供应商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系统操作手册V2.0”下载查看操作流程)。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略)(大写:玖仟元整),“保证金缴纳回执”须扫描至响应文件中(保证金成功绑定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绑定”,点击【打印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账并绑定的保证金视为无效。未按时交纳磋商保证金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其磋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1.2保证金提交程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供应商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登录投标系统后,在“确认投标保证金”处查询保证金交纳情况并确认保证金。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保证金专户 | |
开户名称 |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 (略)红塔支行 |
保证金窗口联系人及电话 | 陈静 **—(略) |
银行账号 | **(略)(略)7 |
1.3磋商保证金交纳注意事项
请供应商务必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线上缴纳注意事项”下载查看,并预留充足时间,避免由于保证金晚到账造成磋商失败。
2.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下述3个站点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供应商注意随时留意以下3个网站公告,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其磋商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各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①法定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略)/);
②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略)/)
③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3.现场踏勘
3.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3.2请各供应商自行前往踏勘,与采购人电话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略) (略)
3.3供应商在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 址:(略)
联系方式: (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施忠祥 杨谨羽
电 话: (略) (略)
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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