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关于玉交易国土告字﹝**﹞3号公告的补充公告(二)
发布时间:(略)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关于玉交易国土告字﹝**﹞3号
公告的补充公告(二)
一、宗地编号:YXTC(**)2-1号地块
二、首次公告时间:**年5月**日
现将玉交易国土告字﹝**﹞3号公告中相关要求作如下补充:
根据《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关于YXTC(**)2-1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的要求,按照商住混合用地面积**.**平方米的上限**%的比例进行测算,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不低于**.**平方米,零售商业用地面积不高于**.**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和零售商业用地的面积最终以不动产登记为准。除该补充公告补充事项外,原公告其余事项不变。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