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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医院饮用水采购

招标公告 云南-保山 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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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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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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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医院饮用水采购

发布时间 (略)**

保山市人民医院饮用水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饮用水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7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KYZB-**-**

2.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饮用水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略)

5.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交货地点

1

**kg桶装山泉水(**.9L/桶)

**.**

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分批次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

**ml件装矿泉水

**.**

3

**ml件装矿泉水

**.**

具体饮用水供货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6.合同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后开始实施。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8.付款方式:成交单价乘以实际供应数量据实结算,具体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及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新成立的申请人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的会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若成立不满3个月则按成立后的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2.2鼓励环保政策:采购标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2.3鼓励节能政策:采购标的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全国失信公开网http://zxgk.(略)/shixi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失信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过程或定标阶段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记录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磋商资格或成交资格。

3.3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过程或定标阶段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记录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磋商资格或成交资格。

3.4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申请人:

3.4.1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2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年7月6日至**年7月**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及方式:申请人按照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的要求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限内:**年7月6日至**年7月**日(5个工作日),申请人须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申请人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在网上投标确认成功截图”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略))进行信息登记确认。如申请人未按公告内容、时限要求提供材料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年7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3.方式: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略)/)规定时间内自行上传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打印响应文件递交回执单;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1份、电子响应文件(光盘)1份。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年7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略)(捌仟元整)。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账号:(略)(略)**

汇入地址:(略)

服务咨询电话:(略)-(略)

备注: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请磋商申请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3.2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监督电话:(略):(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KY**磋商公告.pdf(略) **:**:**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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